问题 | 停车场剐蹭算不算逃逸 |
释义 | 停车场剐蹭算不算逃逸,一般因情况而定: 1、停车场剐蹭属于逃逸的情形如下: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2、停车场剐蹭不算逃逸的情形如下: (1)车主已与受害人达成协议后离开的,如果在车祸后,当事人对事故事实都没有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车主才离开的,此时即使另一方反悔报案,车主也不构成逃逸; (2)车祸时车主不知道或不能发现已经发生了车祸事故,然后驾车驶离现场的,有证据证明则可以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依据规定,行为人需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否则不算逃逸; (3)剐蹭后车主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了的,有证据证明则可以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治安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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