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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再审败诉如何申请抗诉
释义
    如果二审的判决出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情形之一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请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判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驳回再审后几个月申请抗诉
    再审被驳回,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该抗诉期无期限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院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建议或者抗诉。
    如何申请抗诉程序
    检察院申请抗诉流程:(一)检察院受理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二)检察院立案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书。如果检察院决定立案的,则会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三)检察院审查检察院立案以后,会对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查。对于审查终结的案件,检察院的应当分情况作出是否提起抗诉的决定。立案审查期一般为自调(借)阅法院审判案卷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复杂疑难的案件为六个月内。(四)检察院提请抗诉对于同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检察院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会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抗诉。(五)再审开庭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如何向最高检申请抗诉
    (一)案件受理1、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1)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有具体的申诉理由和请求。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应当提交申诉书、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证明其申诉主张的证据材料。2、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分别情况作出处理:(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2)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3)依法属于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主管范围的,移送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处理。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案情复杂或者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可以直接受理。(二)立案1、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由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立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立案:(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不足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可能错误的;(3)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4)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行为的。2、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的民事、行政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人民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立案以后调(借)阅人民法院审判案卷,并在调(借)阅审判案卷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三)审查1、人民检察院立案以后,应当及时指定检察人员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或者行政诉讼活动进行审查。2、人民检察院审查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就原审案卷进行审查。确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3、人民检察院认为申诉人应当提供证据材料证明其申诉主张的,可以要求申诉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申诉人逾期无故不提交证据材料的,视为撤回申诉。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原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出具收据。4、人民检察院的调查活动应当由两名以上检察人员共同进行。调查材料应当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或者盖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终止审查:(1)申诉人撤回申诉,且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2)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3)当事人自行和解的;(4)应当终止审查的其他情形。人民检察院决定终止审查的案件,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终止审查决定书》。5、民事、行政案件审查终结,应当制作《审查终结报告》。对于审查终结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分别情况作出抗诉或不抗诉的决定。6、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抗诉的案件,应当分别情况作出处理:(1)直接受理的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制作《不抗诉决定书》,通知当事人;(2)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案件,应当制作《不抗诉决定书》,送达提请抗诉的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人民检察院接到《不抗诉决定书》以后,应当通知当事人。
    请求抗诉申请书如何书写
    刑事抗诉申请书的写法:1.首部。要求居中写明标题。2.正文。要求写明:请求抗诉的起因,即抗诉对象的基本情况。请求抗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请求事项。3.尾部。写明致送人民检察院的全称,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名,并注明提出抗诉请求书的具体时间。刑事抗诉请求书的格式:请求抗诉书被告人一案,法院于 年 月 日以 号文第一审判决被告人。我不服该判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请求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抗诉。此致人民检察院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年月日
    再审抗诉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监所检察部门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的申诉初审后,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应当提出抗诉意见,连同案卷一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审查。审查起诉部门经审查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报请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委员会决定抗诉后,由审查起诉部门出庭支持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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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2:0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