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不判决离婚 |
释义 | 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情形有: 1.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这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最根本的理由。在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过程中,法官会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因素。2.起诉离婚理由不充分,这是现实中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遇到最多的一种情形。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亦无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破裂。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5、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6、距上一次判决不予离婚不满6个月又起诉离婚的。 一、离婚一审判决后多久可以再次起诉 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必须六个月以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是夫妻感情破裂,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当事人如果要再次起诉离婚,必须要掌握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军婚后女方要离婚该怎么办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军婚离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2、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 3、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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