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满释放人员政府有什么安排? |
释义 | 各级人民政府的公安、司法行政、劳动、人事、民政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其生活、劳动和接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 刑释、解教人员除留场就业外,均应放回原户籍或直系亲属所在地。当地公安机关凭劳改机关的释放证明书或劳教机关的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给予落户。刑释人员留场就业的,就业劳改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劳改行政主管部门准予留场就业证书,给予落户。 犯人出狱后到当地民政局领钱,领取补贴的条件如下: 1、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2、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3、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的,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三十七条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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