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关系转到居住地还是户籍 |
释义 | 转到户籍地。般是需要转到户籍地的。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通过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若已落实工作单位,则转入工作单位团组织;若工作单位尚未落实或无团组织,则应转入居住地(租房所在地)对应的社区团组织;若尚未落实毕业去向,则应由转入高校流动团员团支部。团组织关系不是必须转入户籍所在地。从学校毕业后,团组织关系可以转移到你的工作单位。如果没有工作单位,也不想回老家就业,可以暂时转移到你现在的居住地。只有准备回家乡就业,团组织关系才需要转移到户籍所在地。团组织关系转移地可以自己选择,但是必须你在哪里,组织关系转移到哪里。组织关系必须随人走,以便加强组织管理。 一、团关系转移的流程如下: 1、准备好团员证,返回原入团学校,联系学校团支部书记; 2、在校团支部书记的引领下,查找档案。根据团员证上编号_找入团申请书和入团志愿书; 3、团员证交团支部书记审验团籍注册情况。如有遗漏注册需补交团费后注册,直至离开原学校时间;扩展资料; 4、填写组织关系接转,并加盖团支部章; 5、将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交现读学校团支部即可。 二、大学生团员毕业后团组织关系转到哪里去: 1、全国范围内,各机关、企业、乡镇、学校、街道等基层团委及地方各级团委,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或团)的共青团工作委员会以及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均可进行相互接转团员组织的关系。 2、毕业生团员毕业时未就业的,个人可将本人团组织关系随本人档案转到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原籍所在地居委会等基层团组织。就业后,应由该基层团组织将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到所在单位,学校团委不再负责其团组织关系的转出;若就业后所在单位没有团组织的,个人需将本人团组织关系随本人档案转到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原籍所在地居委会等基层团组织。 3、被派出国学习或工作的团员,时间在半年以上,其团的组织关系接转,应由省、市、自治区团委组织或党中央各部委的团委(政治机关)介绍到团中央组织部办理,或由团中央组织部委托有关团委办理。 4、自费出国留学及因私短期出国的团员,不需要转移组织关系,也不需开具团员证明信,其组织关系和团员证一律由原单位团组织保存。去港澳或外国长期定居的团员,在出境前,应将团员证上交基层团委。出境后,其团籍即被停止。 三、团关系转入程序如下: 1、在所在团支部书记引领下,查找档案。根据团员证上编号查找入团申请书和入团志愿书。 2、团员证交团支部书记审验团籍注册情况。如有遗漏注册需补交团费后注册,直至离开原学校时间。 3、填写组织关系接转,并加盖团支部章。 4、将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交现转入团组织接受。 团关系应随本人所在单位,不一定非转入户籍所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1、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2、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机构变动或者撤销、合并等情形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单位或者档案馆移交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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