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书丢失可以补办吗 |
释义 | 判决书丢失可以补办。 判决书是法院作出判决结果的书面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和证明力。如果判决书丢失,当事人可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补办。具体流程如下: 1、当事人应当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判决书的丢失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法院应当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补办的决定; 3、如果法院认定可以补办,将重新制作判决书,并加盖印章和签字,然后将复印件交给申请人。 判决书的时效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生效判决书的时效:生效判决书是指判决书在经过上诉期限或上诉后终审生效的情况。生效判决书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法律效力长期有效,没有时效限制; 2、非生效判决书的时效:非生效判决书是指判决书在上诉期限内或上诉过程中的情况。一般情况下,非生效判决书在上诉期限届满或上诉终审生效后,即转为生效判决书,此时时效开始计算; 3、强制执行判决书的时效:强制执行判决书是指在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判决而需要强制执行时,法院制作的文书。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强制执行判决书的时效为二年,即自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必须完成强制执行程序,否则需要重新申请执行。 综上所述,判决书丢失后需要尽快向法院申请补办,以免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