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户口不在老家修的房屋女儿能继承吗 |
释义 | 父母的户口不在老家,修的房屋女儿能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此外,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但是,非农业户口不能拥有宅基地,但可以继承房屋。 父母去世后子女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子女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即在父母去世时是合法的嗣子嗣女或者是被法院认定的遗嘱继承人; 2、父母去世时未留下有效的遗嘱,或者留下的遗嘱已被认定为无效; 3、房产的权属关系清晰,即已经在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登记,并且没有权属争议; 4、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依次继承,即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继承父母留下的财产,包括房产; 5、子女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按时申报、缴纳相关税费等。 综上所述,父母去世后的房产继承程序比较复杂,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如果子女对继承程序和操作不熟悉,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的机构,以获取更准确和权威的信息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及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有两个继承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中,配偶是指合法婚姻关系而确立夫妻关系身份的男女双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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