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所税起征点是5000元,缴纳社保以后,工资小于或等于5000元不再需要缴纳个税。征缴个人所得税使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