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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务员工伤伤残赔偿
释义
    公务员如果具有在机关工作时,因工负伤或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情形的,能认定为工伤。之后可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向其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由机关向其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一、员工请病假可以主张工伤待遇吗?
    员工只是请病假的,不能够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但经工伤认定为职业病的,可以依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其他。
    二、视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呢
    视为工伤的情形有: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3、职业病;
    4、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非主要责任的伤害;
    6、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新型冠状病毒的预防和治疗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可视为工伤。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贴单位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补贴。
    三、员工发病的时间、场所应当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也就是说,员工“过劳死”的病因也许是多种多样的,但是猝死应当发生在员工在岗工作期间,否则即使员工死亡后果与其工作压力等存在因果关系,也不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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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6:5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