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污染环境的行为有: 1.工业污染:如有毒物质、重金属、化学物质等; 2.汽车尾气排放:如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颗粒物等; 3.水体污染:如将废水、污水和有毒物质排放到水体中等; 4.垃圾和固体废物的不当处理:如不加分选和处理的垃圾填埋、焚烧等; 5.化学品的滥用和泄漏:如不当使用、存储和处理化学品等; 6.破坏生态系统:如滥伐森林、过度开垦土地、湿地破坏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