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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公证给别人就是别人的吗?
释义
    法律分析:
    不是。若房子只是公证了,并没有进行过户,此时它是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房子还属于之前的所有人。我国规定必须进行了不动产权登记之后才会拥有它的所有权,所以即使办了公证,也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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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3: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