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唆犯是共犯吗? |
释义 | 教唆犯属于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共犯。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教唆犯在是被胁迫教唆他人犯罪的是胁从犯;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 一、唆使他人犯罪承担什么责任 唆使他人犯罪承担的责任,一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由于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其行为的危害程度也不同,在处罚上也应有所不同,对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应按照关于主犯的处罚规定处罚; 2、由于被教唆人没有实施所教唆的罪,教唆犯的教唆行为尚未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或者虽造成危害结果,但与其教唆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因而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教唆犯的构成要件如下: 1、对象条件。教唆犯的对象是特定的、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教唆犯的教唆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教唆对象必须是特定的; (2)教唆的对象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3)必须是本来没有犯所教唆之罪意图的人。 2、主观条件。教唆犯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从具体的罪过形式上来讲,教唆犯一般是直接故意,但也不排除间接故意的可能性; (2)从认识因素上讲,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使一定的人产生某种犯罪的意图,并进而实施该种犯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这种认识,不构成教唆犯; (3)从意志因素上讲,行为人对他人实施犯罪以及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二、诱导他人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 1、要看其诱导起到多大作用,如果起到主要作用,则其与实施犯罪的人一起承担同样的罪,如果起到次要作用,则可能构成从犯,或者不够成犯罪。 2、诱导犯罪又叫教唆犯罪。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因此,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民事行为和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 三、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我国刑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了共同犯罪,包括共同犯罪的概念、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分别是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28条及第29条。对于共同犯罪参与者根据共同犯罪的组成形式是否固定区分犯罪集团和一般共同犯罪,对于参与者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大小,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如果参与者是共同犯罪的起意者,还构成教唆犯。其刑事责任大小均不相同,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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