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不起诉讼费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无力交纳诉讼费用,可以向法院提出免诉请求或者申请减免诉讼费。 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1、免诉请求。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符合免诉条件,可以向法院提出免诉请求。比如,当事人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诉讼费用,或者案件性质特殊,符合免诉条件等。法院会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决定是否免除诉讼费用; 2、申请减免诉讼费。当事人如实陈述自己的财产状况、家庭收入及支出情况,说明自己因为经济困难等原因无力支付诉讼费用,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诉讼费的支付方式和途径如下: 1、现金支付。当事人可以在法院窗口直接支付现金,或者将现金存入指定的法院账户中; 2、银行转账。当事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诉讼费用,将费用转入指定的法院账户中。需要注意的是,在转账时需要填写正确的收款账户和金额,以免出现错误; 3、第三方支付。一些法院也支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诉讼费用。当事人可以在法院网站或窗口查询相关信息,并选择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综上所述,如果当事人申请免诉或减免诉讼费,应当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材料,否则法院将无法审查并作出决定。另外,如果当事人申请的免诉或减免诉讼费被法院驳回,当事人仍需按照法院的裁定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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