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院交的诉讼费,退费流程如下: 1、案件当事人可自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根据生效文书内容向法院案件承办部门申请诉讼费退费。 2、提交退费申请材料,包括申请退费金额、收款方姓名(或户名)、银行账号、详细的开户行名称等信息,申请退还给自然人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案件承办人应审查退费主体资格及退费材料的完备性,依裁判文书为依据准确计算退费金额。 4、退费窗口工作人员收到《支出报销单》及附件后填制相关退费表格并移交财务室。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