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的公积金是否可以在漳州买房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厦门的公积金是不能在漳州买房的,提取余额的话以前可以提取,现在需要满足本人户口或者配偶户口是漳州的才允许提取公积金。漳州市住房公积金在网上答复了关于厦门缴纳的公积金在漳州不能使用的原因。漳州市住房公积金表示,福建省内部分地市开放了公积金异地贷款,漳州市由于公积金资金使用率过高,已经超过警戒线,故暂缓异地贷款业务。但是,省内其他部分地市在实行异地贷款之后,均出现异地公积金贷款不好管理,骗贷情况屡屡发生,因此很多地市也都停止了异地贷款发放。目前福建省住建厅正在拟定新的管理规范,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在积极跟进,若有新政策实行,会第一时间在公积金网站公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