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工伤职工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的情形: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 劳动能力鉴定 的;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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