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子女是否娶嫁,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更不会因子女娶嫁而消灭,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谁抚养,仍旧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间,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因此,在您父亲过世后,如果他没有留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那么您可以作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参与继承,与您父亲的现任配偶、父亲的所有子女及父亲的父母共同继承您父亲的遗产。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__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__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__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__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