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六盘水办理护照需要些什么材料 |
释义 | 1、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4、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六盘水市办理地点 六盘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事厅 通讯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110号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三楼 联系电话:0858-6807323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周一至周四下午13:00-17:00,(周五下午大厅不办公), 周六:上午10:00-16:00 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的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1张,并提交照片回执;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人员)同意出境的证明;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以及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办理港澳通行证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窗口申请、邮政代办点申请签注的一般需要十个工作日,网上申请、电话申请签注的一般需要八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护照法》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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