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伍军人残疾证必须三年以内办吗 |
释义 | 退伍军人残疾证办理时间无限制,可在部队或民政部门办理。根据《军人优待抚恤条例》,不同级别军人残疾认定由相应机构处理。工伤认定程序包括直接认定和旧伤复发认定,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法律分析 一、退伍军人残疾证必须三年以内办吗 1、退伍军人残疾证不是必须在三年以内办理的,办理军人残疾证有两种办法:一是在部队。二是在民政部门。 2、法律依据:《军人优待抚恤条例》第二十三条,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 (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三)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和评定。 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二、伤残军人如何认定工伤 1、直接按照工伤认定的程序认定工伤; 2、若是旧伤复发: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期间旧伤复发的,自旧伤复发诊断之日起一年内,由人事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在办理工伤认定手续时,须提交乡、镇、街道出具的其灵活就业书面证明、《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3)、已办理退休手续后旧伤复发的,自旧伤复发诊断之日起一年内,由原用人单位、个人或其直系亲属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办理工伤认定手续时,须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退休证》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结语 根据《军人优待抚恤条例》,退伍军人残疾证并不需要在三年以内办理。军人残疾证的办理有两种方式:一是在部队内办理,二是在民政部门办理。根据法律规定,残疾性质和等级的认定权限由不同级别的军队卫生部门或民政部门来进行。在办理工伤认定时,旧伤复发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和已退休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革命伤残军人证》、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四章 退役医疗保险 第二十一条 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国家补助标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军人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四章 退役医疗保险 第二十二条 军人入伍前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四章 退役医疗保险 第二十四条 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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