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区政府办公室是干什么的 |
释义 | 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各级政府、各部门、单位报送区政府和区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审核、拟订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或办理文件需要,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省、市驻我区单位的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2、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区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及时提供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3、督查上级和区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区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4、负责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重大信访事宜。 5、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全区外事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 6、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区金融改革发展,促进金融更好支持地方经济建设。 7、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牵头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8、协助区领导同志处理突发事件,负责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协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公务接待、大型活动安排、会议后勤、会务等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人大和政协移交区政府的建议、提案承办工作;指导政府各部门开展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10、负责区政府和区府办政务公开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条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可以由该派出机构、内设机构负责与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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