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考核细则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坚持机制不变,毫不放松常态化防控组织领导;(二)坚持闭环管理,毫不放松防境外输入工作;(三)坚持扩大核酸检测,毫不放松境内反弹工作;(四)突出关键环节,毫不放松重点部位防控工作;(五)坚持底线思维,毫不放松落实“四早”措施和感染防范工作;(六)加强组织领导,毫不放松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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