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兼职合同解除涉及赔偿吗? |
释义 | 兼职劳动合同解除不需要赔偿,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带来重大损害、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劳动合同无效等。兼职劳动者应确保兼职不侵犯原用人单位利益,且单位知悉后未要求停止兼职。 法律分析 不需要补偿,公司可以告知辞去兼职,不辞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全日制劳动者做兼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如我国《国家公务员法》禁止国家公务员进行兼职; 二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禁止劳动者兼职; 三是兼职没有侵犯原用人单位的利益,没有对完成本职工作造成影响; 四是单位知悉后没有责令其停止兼职。 兼职劳动合同解除是不需要赔偿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进行赔偿。 以上内容是兼职合同解除需要赔偿吗,您了解了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兼职劳动合同解除不需要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违反了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进行赔偿。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还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兼职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劳动合同无效、被追究刑事责任等。以上是关于兼职合同解除是否需要赔偿的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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