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包括: (一)政府责任原则。 (二)一般公开原则。 (三)政府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共享原则。 (四)及时公开原则。 (五)保证公民能够便捷知道有关政府信息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一、信息公开举报方式有哪些 信息公开举报方式有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依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不公开怎么办? 如果政府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由收到举报的机关予以调查处理。另外对于政府,如果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并且说明理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三、实施档案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实施档案行政处罚的,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公正公开的原则、处罚法定原则等。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且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