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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铜陵市最新年低保提标情况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城乡低保标准由577元/人.月提高601元/人.月,由县、区确定补差水平,原则上增幅不低于2018年末城乡低保人均补差水平的4%,并重点保障A类、B类对象。城镇特困人员救助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188元/人.月(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007元/人.月,相关补助标准为181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782元/人.月(其中财政补助标准601元/人.月,相关补助标准为181元/人.月)。
    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第六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以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居住超过一定期限、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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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