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
释义 | 非全日制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一、如何计算非全日制用工工资和加班工资 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加班工资:(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区别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用工区别有:兼职就业是指以小时工资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就业形式。兼职就业是一种灵活的就业形式,与全日制就业的主要区别在于: 1、工作时间不同; 2、非全日制就业可以签订口头协议。全日制就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兼职劳动关系可随时终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全日制就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的,除特殊情况外,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非全日制就业没有明确规定; 4、兼职就业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全日制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但是,用人单位作为兼职用工,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其余不能缴纳; 5、非全日制用工按小时支付,最长结算支付周期不超过15天。全日制劳动者应每月以货币形式定期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三、每天上班5小时是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吗? 不是,非全日制工作制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同时为一个以上用人单位提供非全日制工作的,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的用工形式。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具体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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