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协议离婚进行公证需要的资料: 1、填写的公证申请表; 2、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3、结婚证或其它婚姻状况证明; 4、财产所有权证明和债权债务状况的证明; 5、子女情况的证明; 6、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一、放弃继承权公证怎么办理 放弃继承权公证流程: 1、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遗嘱公证需要以下手续: 1、立遗嘱人明确遗嘱内容后,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立遗嘱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遗嘱中分配的财产的产权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 3、公证处受理后,立遗嘱人清晰阐述其遗嘱意愿,并由公证人员负责记录; 4、领取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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