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只要房子的产权没有问题,拿到房产证就可以过户。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二)买卖、交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遗赠的材料;(4)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证明;(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