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丢失,如何补办? |
释义 | 一、房产证丢失,如何补办? 其实房产证丢失补办只需要原业主带上身份证原件去当地国土局进行档案登记,找出原证的房产证号、宗地号、登记价格和日期,国土局会给出相关证明。然后再按照补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步骤操作就行了。具体补办步骤如下: 一.备件申请 1.你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明文件.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二、扩展内容 房产证遗失怎么办 房产证遗失,直接去补办。办理遗失补证需要的材料: ①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②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③申请补办报告; ④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⑤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⑥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⑦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提供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⑧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 三、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1)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同时需要支付合同的工本费。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应当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3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到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民法典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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