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保护现场并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机动车交强险保险标志或无检验合格标志。 2、驾驶人现场不能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5、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一方当事人逃逸的。 6、发生事故的机动车在中山市外的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的。 7、事故当事人发现对方有故意撞车或持有假牌、假证嫌疑的。 8、事故造成任何一方财产损失超过2000元或造成人员伤亡的。 9、发生事故的车辆碰撞痕迹不吻合或有其它骗保嫌疑的。 一、交通事故报警常识 1、及时报警。 2、地点讲清。 3、说明险情。应简要报告事故原因与人员、车辆伤损情况。 4、留下姓名。 5、保护现场。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及周围群众应尽可能保护现场原貌,以利于事故处理时民警收集物证,判断事故性质;同时注意尽可能不妨碍交通秩序。因妨碍交通不得不变动现场的,先标明事故现场位置,或用手机、相机拍下事故现场位置,再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6、警示标志。发生交通事故,应在车辆周围放置警示标志,以免造成二次事故。 7、记下车牌。若肇事车辆逃逸,应记下该车的车牌号、车型、颜色等主要特征。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时,应及时救护伤者,并立即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 二、交通事故报警如何简单描述事故 在以往的接警中,发生交通事故后,报警人由于心里紧张或害怕,只是一味地说发生事故了,而没有说清出事地点、伤亡情况。发生事故后,报警人要沉着、冷静,说明事故地点、方向、人员伤亡情况。车辆损坏程度、能否驶离现场、是否需要清障车等信息对交管部门指挥中心调派警力及疏导交通都很有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