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表自燃引起的火灾谁负责 |
释义 | 电表自燃引起的火灾谁负责需要分情况: 1、电表箱起火如果不是业主人为因素导致的,就应该物业和电力公司负责。如果业主没有对表箱内容进行过改动,那么起火的责任人是表箱产权人物业或电力公司。即使当屋内使用超过设计电流,表箱内断路器也应跳闸不至于起火,如果因为表箱内闸表自身故障或安装不规范,那么就与业主无关了。 2、如果因为业主人为因素导致电表自燃引起火灾,则需业主负责。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失火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从实践来看,本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通常表现为,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和既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又危害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两种情况。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具有从事某种业务身份的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或从事业务过程中过失引起火灾,不构成失火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实践中有的案件行为人对导致火灾的行为是明知故犯的,这种案件应定为失火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一条 消防救援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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