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有没有实权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院长有实权,院长有讨论和决定权,不仅权力很大,责任和压力也是很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五条 法官的职责: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 (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第四十九条 法官考评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五至九人。“法官考评委员会主任由本院院长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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