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必须要写明的部分具体有什么 |
释义 | 一、借条必须要写明的部分具体有什么 1、别把借条写成欠条,写清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全名;写明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明确约定的借款利息和利率;须注明借款用途;写明还款日期以及还款的方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二、借款合同要写明的条款都有哪些 1、借贷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2、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3、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条款。 三、合同的约定生效条件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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