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划拨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土地划拨是政府转让土地收益的一种方式,主要用于政府项目。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相关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一、划拨地住宅可以出售吗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出售,但是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必须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且符合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条件。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二、土地证的作用是什么?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 2、集体土地使用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4、土地他项权利证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批准的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确认土地他项权利。 土地证的作用主要有以下部分:房屋产权的凭证包括房产证和土地证,代表完整的房产权。领取房产证以后,应该凭房产证和契税证以及原土地证等凭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新土地证手续。如果二手房的土地是划拨的,还要缴纳地价3%的土地出让金。 三、土地所有权可以作为破产财产吗? 土地所有权不能作为破产财产,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便的规定予以出让。 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四十四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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