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受到法院传票,说明已经被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被告要按法院指示,积极应诉,使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合理的应诉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一般包含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2、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委托1到2名诉讼代理人;3、提交答辩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