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要在劳动局领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是去劳动局拿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维护双方利益的合同,用人单位必须到劳动局去领取劳动合同,同时要备注好各种注意事项,因为劳动合同属于国家文件,必须有公司的印章才可以领取,同时劳动局也应该备案,方便以后查询。 一、辞退员工当月的工资怎么算 需要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结清工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支付,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者手里有公司给的补偿金何时支付的文件,简单点可以去劳动稽查部门举报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及补偿金,这个属于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也不可能会老家慢慢等,当然也可以去进行劳动仲裁。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 员工工资的具体情况应当由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标准来支付,劳动者在没有得到工资待遇的情况下,是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裁决处理的,另外对于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提前一个月时间通知劳动者的,那么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待遇的代通知金。 二、一般公司需要签订哪些合同 1,你要知道劳动合同很重要,现在很多公司以各种各样的理由不给劳动者合同,所以在你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你必须要告诉自己,无论如何都要拿回自己的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的。 2,关于工时与休假的,每天工作的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有节假日,加班给付加班费,加班费是高于平时的劳动报酬的。 3,购买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强制规定。 4,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劳动工资,如果单位2个月都不与你签,那你就去劳动局申请仲裁,保留相关证据有很大的胜率。 三、公司是否有权随意地停发员工工资,在什么情况下能或在什么情况下不能? 1、单位扣工资后,员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职工最低月工资。。单位应该按照企业的奖罚制度来扣员工工资。这个奖罚制度如果不合理,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因为企业的规章制度需要领导和工会或职工代表一起协商,在劳动局审查备案。 2、如果单位停发、拖欠工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员工可以此理由辞职并要求赔偿金。工作年限几年便是几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停发工资证明怎么写,其实就是写清楚当事人因为某种原因,从某年某月某日开始停发工资,停发多长时间等去阐述,理由合理,被停薪者还是能接受的,如果是被没有缘由的被停发工资,或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一定要按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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