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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给我一份工地上工人劳务合同模板吗?
释义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劳动者)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本公司或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2、甲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10日发放。
    2、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双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应在满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此期间乙方应坚守岗位。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代理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地劳务费可以起诉发包方吗
    工地劳务费起诉发包方的规定是:通常情况下劳务承包方可以以实际施工人身份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为此解决由农民工组成的实际施工人在与其有合同关系的相对人,因下落不明、破产、资信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缺乏支付能力,实际施工人又投诉无门的情况下,为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价款提供的特殊救济途径,即准许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提起以发包人、施工总承包人为被告的诉讼。
    司法上的这种处理原则,体现了民事审判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解决民生服务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院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充分保护农民工利益,就是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具体体现。
    工地劳务纠纷报警有用吗?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地劳务纠纷报警有用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地劳务纠纷报警有用吗?
    是可以报警的,但是需要看情况,劳动者遇到劳动纠纷的情况下,显然是可以报警处理的,但如果不涉及到违法犯罪是的话,是不受理的。出现劳动纠纷的时候,当事人报警警察是不会受理的,当事人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有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按照以下几个方式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双方不愿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仲裁申诉时效中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在30日内结束调解。仲裁申诉时效从中止的30日之后的次日继续计算,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
    (4)诉讼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在工地发生了劳务纠纷,一定要及时的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进行解决,比如说是关于劳务工资款发生纠纷,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立即的支付工资款。如果在这过程当中涉嫌刑事犯罪的话,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职员被降薪降职如何应对?
    一、职员被降薪降职如何应对?
    1、面对公司降职降薪的,作为劳动者应该直接拒绝。
    (1)用人单位无故降职降薪,一则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规定,也违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的规定。
    (2)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现因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正式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单位不予支付,在给单位发书面通知后,可以不用去上班,立即申请劳动仲裁。注意,在司法实践中,务必要注意及时、尽快提请劳动关系仲裁,如果在仲裁立案之前,公司消除了降职降薪的违反情形,可能得不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3)如果自行离职的,没有经济补偿,所以千万就别自己辞职了。另外,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比如是和单位有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降薪降职的证据、工资收入等,这对将来的仲裁和诉讼胜诉,非常关键。
    2、劳动者若是遇到用人单位降职降薪时:
    (1)劳动者可以先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可以降低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1、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可以降薪。
    经双方协商可以降薪,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内容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可以约定就薪酬待遇变更事宜进行约定;
    2、特定情形企业单方降薪。
    用人单位没有权利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不想解除劳动关系的,可只请求支付工资差额。
    不管是调动职工的岗位,还是降低职工的工资待遇,都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征得劳动者的同意才行。如果单位不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就随意调换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或者是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劳动者可以拒绝。
    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都是劳动合同之中的必备条款,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单位若是想要降职降薪,必须要先与劳动者协商,通常情形下,劳动者会拒绝单位提出的降职降薪的提议,如果单位执意降职降薪,劳动者可以选择离职。
    工人工地受伤包工头多大责任
    若是直接由包工头招用的工人在工地上受伤,可以直接找分包给包工头的项目分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若是经查承包方不具有承包建筑施工资质,那么应当向上一级具有承包建筑施工资质的分包单位或发包方要求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
    临时工在工地上受伤没签合同怎样赔偿?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临时工在工地上受伤没签合同怎样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临时工在工地上受伤没签合同怎样赔偿
    在工地上受伤,应按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保险赔偿。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想要获得工伤赔偿,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经劳动仲裁委员会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再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工伤所造成的损失。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认定工伤的流程是怎样的
    具体而言,有关工伤认定工作流程如下所示:
    (一)、申报
    1、单位申报
    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将伤者立即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抢救并到约定医院医治。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伤(亡)事故情况,填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工卡等有关材料。
    2、员工或亲属申报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员工或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伤(亡)事故,填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暂住证、工作证、工卡)、旁证材料等有关材料。
    (二)、受理
    如员工或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工伤保险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工伤保险部门出具《收件回执》和《补齐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
    如单位、员工或亲属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材料齐全,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给申请人。
    (三)、调查
    对员工或其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保险部门应对其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处理的通知〉〉,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员工或其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
    如有需要,工伤保险部门可对员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单位、员工或家属应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部门可以拒绝支付该项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四)、认定
    工伤保险部门应在正式受理后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书》,并对仍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开出《工伤员工医疗期告知书》,通知用人单位、员工或其亲属。
    对认定为工伤并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参保职工,同时开出《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帐通知书》和《工伤保险住院结帐单》,通知工伤约定医院允许其记帐医疗(门诊医疗费由用人单位先垫付,医疗终结后到工伤保险部门核销)。
    对认定为工伤并需要治疗的未参保职工,则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销。
    临时工只要是在工作的时间,工作的范围因工作的原因受到的伤都是可以认定为工伤,而且赔偿也是会直接按《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赔偿,除了有正常的医疗费用之外,对于停工留薪的费用也是需要一并支付,用人单位购买有工伤保险的,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未购买就会由用人单位全额的承担。
    十几年的工伤现在还能赔偿吗?
    一、十几年的工伤现在还能赔偿吗
    是不能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一定要尽快,而且还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来确定自己是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这样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已经过了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工伤,那么一般是不能再申请工伤赔偿,所以,一定要握好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样才能获得该有的待遇。
    劳务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继续保留?
    劳务合同到期继续留用不续签是不可以的。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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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3: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