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上海公积金交房租需要什么资料
释义
    一、职工(以下称申请人)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二、如果满足以上条件者,备齐以下资料至本市任意公积金管理中心柜面审核: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还应提供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三、办理的时限:业务网点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以手机短信形式)。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四、注意事项: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资料和其他重要资料,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违规提取行为,市公积金中心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违规提取资金,取消该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市公积金中心将相关信息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等处罚;支付房租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应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且不超过房屋租赁行为终止后六个月内。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以季度为单位,即单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三个月的提取限额。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8 10: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