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袭警罪具体规定是《刑法》第277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存在通过暴力的方式袭击人民警察,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作出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的罪名明确为袭警罪。 该法条改变的不只是罪名的名称,更涉及到法律适用的溯及力问题。因《刑法》第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规定,适用袭警罪的罪名在量刑上较之前的妨害公务罪量刑更重,由修改前的法定刑三年以下修改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通过对袭警行为在量刑上的提高突破了妨害公务罪的量刑尺度。 一、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妨害公务罪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其中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侵犯的对象只能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