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宝宝户口迁移,医保卡是否需要办理转移? |
释义 | 户口迁移后,居民医保可随迁移,在现户口所在地交。迁移需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去迁入地社保部门开具接收函。再带接收函、证件去迁出地社保部门开具转移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去迁入地社保部门,交验证明及证件,办理社保续缴。迁移需提供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 法律分析 户口迁移后,居民医保也可以随着户口迁移,在现户口所在地交。 《医疗保险条例》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户口迁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如何迁移 该项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去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保(包括医保)关系接收函; 再带上该接收函及当事人的上述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保转移证明(该证明3个月以内有效)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面和背面); 然后去当事人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交验该转接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后,申请办理社保(包括医保)续缴即可; 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出)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并根据对方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迁移材料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结语 户口迁移后,居民医保可随户口迁移,在现户口所在地交纳。根据《医疗保险条例》,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征缴。户口迁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迁移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向迁入地社保部门开具接收函。再携带接收函、身份证复印件,向迁出地社保部门申请社保转移证明。最后,向迁入地社保部门提交转接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申请办理社保续缴。迁移材料包括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等。具体材料要求根据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疯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修正):第三章 孕产期保健 第二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 医疗保健机构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和预防接种,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儿多发病和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修正):第三章 孕产期保健 第十五条 对患严重疾病或者接触致畸物质,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影响孕妇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予以医学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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