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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子女随迁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释义
    简短概括:申请迁入地派出所→迁入地派出所同意→申请迁出→户口所在地开户籍证明、签发《准迁证》→持《准迁证》迁出并开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入户迁入地派出所。
    法律分析
    首先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然后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签发《准迁证》;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拓展延伸
    子女随迁户口如何办理?
    办理子女随迁户口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子女的出生证明等。
    其次,前往当地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办理窗口,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
    然后,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通常,需要核实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确认父母是否具有合法的居住和工作条件。
    最后,如果审核通过,即可领取子女的随迁户口本。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准确无误地办理子女随迁户口。
    结语
    办理子女随迁户口,首先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获得同意后再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开具户籍证明和《准迁证》,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开具迁移证。最后,携带迁移证和身份证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办理子女随迁户口时,请确保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以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以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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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20: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