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劳动合同的劳动标准可不可以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不同? |
释义 | 个人劳动合同的劳动标准可以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不同。 普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集体合同对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加班休假、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安全、女职工特殊保护等等的规定形成了一个基本标准;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个人劳动合同时,在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各方面的规定不能低于集体合同中的基本标准。个人劳动合同约定的待遇标准高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的,以个人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个人劳动合同的劳动标准可以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不同:普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集体合同对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加班休假、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安全、女职工特殊保护等等的规定形成了一个基本标准;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个人劳动合同时,在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各方面的规定不能低于集体合同中的基本标准。个人劳动合同约定的待遇标准高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的,以个人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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