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的房子贷款没还清,是否可以卖掉,情况如下: 1、如卖家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以解除抵押合同,撤销在房管局的抵押登记; 2、如果买家也需要贷款买房的话,就需要办理转按揭,所谓“转按揭”就是在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前,房主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子,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子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由买方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但是“转按揭”手续比较麻烦,且每家银行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 (2)购房协议书正本;房价百分之三十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开发商的收款帐号等。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