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我国刑法中,规定了职务犯罪的相关条款,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判定职务犯罪责任时是否可以按照不同犯罪情节进行分别判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财物、公共安全或者其他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特别重大的社会危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致使公私财物遭受损失的,依照前一条的规定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致使人员伤亡的,依照前一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致使公私财物遭受损失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职务犯罪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情节特别严重的;(二)致使国家利益特别重大损失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的社会危害的;(三)有严重贪污、贿赂、挪用、侵占行为的。” 综上所述,职务犯罪责任的判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在判定中,可以参考刑法中相关的条款规定进行裁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