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户籍证明可以异地开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户籍证明是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的。开具户籍证明时,应由当事人带上本人的户口本或者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前往含本人户籍信息在内的最新的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户口本首页盖章的)派出所户籍科开具,不能异地开具;在当事人是委托户口本内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办理该项时,受托人还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含双方户籍信息在内的户口本原件,参照上述程序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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