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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抵押贷款的流程有哪些?
释义
    (一)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在这里要注意除申请农村小额贷款外,申请其他种类的贷款须提供有关资料。主要包括: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其他有关资料等。
    (二)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银行对申请人进行信用等级评估。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三)发放贷款。取得抵押凭证后,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贷款的,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借款人的交易对象或发放给借款人,由借款人向其交易对象支付。
    (四)贷后检查。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五)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内,还款日期可在约定还款日基础上延期10个自然日。如要展期应在借款到期日之前,借款人需要向银行提出贷款展期申请,是否展期由银行决定。
    (六)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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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7 17: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