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市住房补贴申请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长沙申请住房补贴,需要一般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的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的单亲家庭),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未享受过政府优惠性住房政策,取得《长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为家庭成员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893元)。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可申请本市住房补贴。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资格核准》 办理条件: (一)一般申请对象申请经适房货币补贴条件: 1、户口: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军队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此限制)的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的单亲家庭)及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为特殊困难急需救助的离异、丧偶或年满30周岁未婚的单身对象; 2、住房: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3、收入:取得《长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含《长沙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和《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二)棚改等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征收对象申请经适房实物或经适房货币补贴条件: 棚户区、片区改造及其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征收中的私有房屋被征收人和公房承租人、被征收房屋关系人申请对象: 1、私有房屋被征收人是指私有房屋产权人本人或经有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房屋产权继承人、共有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除被征收房屋外他处无住房或住房困难; (2)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3)申请对象为单身人士的,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 2、公房承租人是指直管公房住宅合法承租人和单位自管公房住宅合法承租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除被征收房屋外他处无住房或住房困难; (2)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三年以上; (3)申请对象为单身人士的,需达到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 3、被征收房屋关系人是指与私有房屋被征收人或公房承租人户口在同一征收地址上且征收公告前已迁入拆迁地并居住在此的父母、子女,应当同时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除在被征收房屋居住外他处无住房或住房困难; (2)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三年以上且户口在征收公告前已迁入并居住在征收范围; (3)申请对象为单身人士的,需达到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 (4)符合本市城区低收入标准(有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可直接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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