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正在服刑的罪犯一个月最多只能被探视三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已经在看守所服刑的,可以在除节假日之外,征得公安机关同意进行探视,但是每次探视时间为半小时以内,每月只能探视一次。 在看守所只要经过了办案机关同意和公安机关批准的,一般只能和近亲属会见。此外,如果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看守所探监的时间以及要求: 1、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2、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一般来说,周六周日不是探视时间。 3、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探视,一般来说是罪犯的近亲属或着其他有亲密关系的人才可以。但是从外面送东西或送钱给犯人是可以的,但东西必须是看守所下属商店购买的或者经过检查可以递送才行。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