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财政体制要界定各级政府之间的收支范围原因如下: 1、财政收支划分法的概念。财政收支划分法是调整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在财政收支权限划分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政府间收支划分的法律依据; 2、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地位。 财政收支划分法是财政法中的重要部门法。财政法由财政收支法和财政管理法两大部门法所组成,其中,财政收支法处于基础性的地位,是财政法的核心内容。财政收支划分法是财政收支法中的组成部分,是财政收支法的基础性部门法,因为财政收支法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财政收支的权限如何在各级政府之间合理划分的问题,而规范这一划分问题的法律规范就是财政收支划分法; 3、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变动依据。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变动依据即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基本原则,包括适度分权原则、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