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加强对学校收费及财产、财务的管理和监督社会力量办学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学校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对于国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教育部门没有相关规定的学籍管理费的收取,是违法行为。所以教育部门没有“学籍管理费”这一收费项目。 法条参考: 依据《国家教委关于加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六条,加强对学校收费及财产、财务的管理和监督社会力量办学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学校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对于国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教育部门没有相关规定的学籍管理费的收取,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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