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分析。 第一种:后车正常行驶,没有违法行为,前车突然开车门,而后车撞上前车的车门。这种情况前车负事故全部责任,后车没有责任。 正常行驶是指没有 超速 ,并且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第二种:后车有违法行为,前车虽然开车门,而后车是因操作不当而撞上前车的,则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由交警来认定具体的责任。 第三种:前车开门与事故无关,并且前车没有违法行为,由于后车没注意而撞上的,后车负全部责任。 由于具体的情况不了解,所以无法做一个准确的判断。现实当中,正确做法应该是及时报警,具体的责任应由交警调查后进行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